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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教及其发展历程介绍(可不看)(第6/28页)

首的另一学派。14世纪经院哲学已趋没落。但仍出现了对传统观念,包括对教皇的世俗权力进行批判的哲学家维康-奥康等。
异端派别和异端裁判所在中世纪的西欧,正统教会把凡不接受“正统”基督教教义的,都斥为异端。所谓正统的标准,就是教廷规定的信条或公会议的决定。但当时在贫苦农民、城市平民和新兴市民中被斥为异端的派别却不断出现。较有影响的有产生于东欧的鲍格米勒派、意大利的阿诺德派、法国南部的阿尔比派(或谓即卡特里派)和韦尔多派(亦称里昂贫人派)等。他们之间有时互相支援或串联,到处流动,12~13世纪发展到最*。后更有14世纪的英国罗拉德派、15世纪的捷克胡斯派等。教廷除要求世俗政权共同镇压外,还利用新成立的多明我会和方济各会,组织异端裁判所专事搜捕、审讯和迫害异端派别分子。15世纪末设立的西班牙异端裁判所,尤以残暴凶狠闻名于世。
######近、现代基督教######
在阿维尼翁教皇之后,教廷迁回罗马,接着又出现天主教会大分裂。这时教廷内部主张依附法国的高卢派提出“公会议权力高于教皇”的理论,要求对教会进行改革,遭到亲意大利的越山派的反对。同一时期,英国的J.威克里夫、捷克的J.胡斯和15世纪后期的G.萨伏那洛拉发起一系列的改革运动,先后遭到教廷的镇压。16世纪初,马丁-路德为抗议教皇在各地销售赎罪券,于1517年10月31日在维滕贝格大教堂门前贴出《九十五条论纲》,是为欧洲宗教改革运动的开端。
新教的产生
随后,U.茨温利和J.加尔文在瑞士、亨利八世和克兰麦在英国也发动改教运动,其影响很快波及欧洲广大地区,并形成路德宗、归正宗和安立甘宗三大新教主流派系,脱离了天主教,是为基督教历史上的第二次大分裂(见宗教改革)。16世纪中到17世纪初,新教各派在教义和教政问题上发生一系列的争辩,结果产生了一批认信文作为各派规范性的信仰宣言。在传播过程中,新教各派还得到所在地的民族国家世俗政权或诸侯的支持,与拥护天主教的政治势力和集团展开了长期的宗教战争,最后订立了一些和约,如1555年的《奥格斯堡和约》、1598年的南特敕令和1648年的威斯特伐利亚和约等。根据“教随国定”的原则,基本上形成了新教在西欧各国分布的格局:路德宗在德国的东、北部和北欧诸国;归正宗在瑞士、德国的一部、荷兰和苏格兰;安立甘宗主要在英格兰。后从安立甘宗和归正宗中又分出一些新的派别,如长老会、公理宗、浸礼宗和卫斯理宗等。1620年,“五月花号”载着第一批新教清教徒到达北美洲,新教随之在北美广泛传播,并形成许多宗派,对美国的宗教、文化、政治生活,起了很大影响。
18~19世纪,新教在信仰和神学思想上受启蒙运动和唯理主义哲学的影响,发生了深刻变化。这时期出现了一些神学家,如F.D.E.施莱尔马赫、A.里敕尔和A.von哈那克等。在他们的倡导和影响下产生的自由主义神学,对传统的教义作了新的解释。有些新教神学家还受到社会主义思潮的影响,提倡社会改良,形成了英国的基督教社会主义派和美国的社会福音派。20世纪初,自由主义神学受到坚持传统教义的保守派的反对,在美国发生了一场基要主义和现代派的论战,导致一些新教教会的分裂。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自由主义神学受到以K.巴特和布鲁内尔等为代表的新正统神学的冲击,逐渐衰落。50~60年代,随着西方社会的非宗教化和多元化,新正统神学也失去其原有的势头。在西方新教神学中,还出现一些新的流派,如在德国信义宗神学家潘霍华提出世俗化和“非宗教化的基督教”的影响下,美国出现“神死神学”;在存在主义哲学影响下,由布尔特曼倡导的“非神话化”神学;受德国布洛赫希望哲学的启发,有莫尔特曼的希望神学。还有以怀特海和哈尔特松为代表的“过程神学”。那些继承20年代基要主义,在神学思想上捍卫传统教义的神学家们,对上述各派新神学都持批判态度,但他们除强调传福音和追求个人得救外,对各种社会道德问题也表示关注,被统称为新福音派;他们在新教广大信徒中,影响颇大。40年代以来,新教在派系和组织上,出现按宗派、地区或国家重新联合的趋势。
天主教的改革
由于宗教改革运动的冲击,天主教在欧洲的势力大为削弱。为了重振教廷威信,天主教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改革内部,以对新教的改教运动采取统一对策,史称反宗教改革。1545~1564年,教廷召开特兰托公会议,会议谴责马丁-路德和茨温利等在教义上的改革主张,并对天主教内的教仪体制等方面作出一些规定,1564年通过的特兰托公会议信纲成为直至第二次梵蒂冈公会议召开前天主教的信仰规范;同时,对修会制度进行改革。1534年成立的新型修会组织耶稣会,在欧洲许多国家迅速发展,成为拥护教皇和抵制新教的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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