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在后出的基督教中有许多情节与这些神秘宗教相近,有史家认为可能是受其影响所致。
早期教会的传说
基督教根据《新约-使徒行传》称:1世纪30~40年代,即相传耶稣死后的十几年内,耶稣所选使徒们以耶路撒冷为中心,建立初期教会,过着“凡物公用”、互通有无的集体生活,遵守犹太教规,参加犹太教圣殿的崇拜。这时的核心领袖是众使徒之首彼得和耶稣之弟(或作表弟)雅各。他们确信耶稣就是弥赛亚,虽然被杀,但已经复活升天,不久还将再临。他们受到其他犹大教徒的反对和迫害。当第一个殉道者司提反被害后,信徒开始向巴勒斯坦其他城市和农村分散。30年代后期,原来热衷于迫害基督教徒的犹太教徒保罗,在经历了一次异常的宗教经验后改信基督教,并积极参加传教活动。这时基督教已开始传到小亚细亚和塞浦路斯一带。在接触各地其他民族时,发生了一个对基督教前途具决定意义的问题:是继续遵奉犹太教的教规,尤其是割礼,把自己局限于犹太民族之内;还是打破狭隘的民族意识,向非犹太人传教。约在40年代后期,在耶路撒冷的一次会议上,以保罗为首的世界派和恪守犹太传统的民族派展开辩论。结果保罗派获胜,从此基督教便沿着世界化宗教的方向发展,并远传到希腊、罗马等地,建立教会。及至70年犹太人起义失败,耶路撒冷被毁,犹太人失去了他们的民族宗教中心。在此后40余年中,教会经历着一些重要的变化和发展。这时教会的成员还大多是贫苦的劳动群众,有时还遭到帝国当局的迫害。发生在罗马皇帝尼禄和多米提安在位时的两次迫害,对早期基督教的发展有重要影响。随着基督教向地中海东部传播,教会通过和各地各族人民的接触,吸收一些其他宗教的思想和习俗,逐渐形成比较定型的组织制度、圣礼、节期和崇拜仪式。
古代公教会的形成基督教组织体制的基本定型化约始于2~3世纪间。关于这个时期,现存可信的历史文献已较多。后世史学家多称之为“古代公教会”的形成期。“公教会”原意为不分地域、种族的普世教会。古代公教会一般指西罗马灭亡前,基督教东西两派的分裂尚未明确化期间的古代正统派教会。
2世纪,基督教已传播到地中海东部沿岸各地。第一代的教会领袖(使徒及其助手)都已死去。教会亟需建立稳定的组织和领导体制。以1世纪末已经出现的主教(希腊文Episcopos,又译监督)为首,辅以长老和执事的三级教职制开始形成,但主教集权制尚未确立。崇拜仪式和圣礼逐渐定型化。至于经典,除了从犹太教继承过来的旧约之外,新约尚未正式编成。当时已有4本福音书和13封“保罗书信”以及几卷后来被列入正典圣经的书卷在教会中流传。有些还在一些地方教会中享有与旧约同等的地位。此外,还有当时教会领袖所写的几种著作,后来被称为“使徒教父著作”(见教父),亦享有较高权威。
这时罗马帝国对境内的各种宗教,只要对帝国统治不构成威胁,一般都采取宽容政策。但由于基督教徒拒绝敬拜皇帝的塑像和经常秘密举行爱宴和圣餐礼等,招致罗马当局的疑忌,因而遭到歧视和不同程度的迫害。一般说来,这期间对基督徒的迫害多属偶发性或地区性的,并非帝国的既定政策。基督教虽处于非法地位,但可以购置教产及传教。只是在249~260年和303~305年,即罗马皇帝德修斯、瓦勒里安、戴克里先和加勒里乌等在位时才发生了几次全国性的严厉迫害事件。
由于当时基督教几乎已传遍整个罗马帝国,所以也有较富裕者和知识分子入教,有些教会逐渐拥有较多财富。教会领导人的社会成分也随之发生变化。120~220年间出现一些护教士,他们已不是对迫害提出抗议和谴责,而是向罗马皇帝和知识界申诉,说明基督教的信仰内容和制度习俗的合理和无害,力图消除反教者的误解,博取宽容和同情。著名的有夸得拉都、阿里斯蒂德,殉道者查斯丁、阿特那哥拉、提奥菲录和德尔图良等。他们用逻各斯的概念来解释基督的神性,使之与一神论的信仰统一起来。
在教义方面,这时尚未形成规范化的统一标准,多种见解并存。其中有些后来被占优势的派别视为异端。较突出的有接近犹太教的伊便尼派(意为穷人派),主张耶稣实为约瑟和马利亚的儿子,否认基督的神性,近乎“嗣子说”。另一是幻影派,否认基督的人性,认为肉体的耶稣不过是个幻影。还有基督教诺斯替派(又译灵智派),根据诺斯替教的善恶二元论,反对“道成肉身”的教义。受到这一派影响的,有马西昂派,他们拒绝接受旧约,只承认保罗的10封书信和经他们删改的《路加福音》。此外,还有孟他努派,强调圣灵直接启示,宣传末日已近,基督即将再临,千年王国即将实现,反对教会的世俗化倾向。反驳这些说法的一些教会领袖,后来亦被称为护教士,如爱利纽、希坡律图、奥利金、西普里安和路济安等。但其矛头所向已不再是帝国当局,而是教内他们所谓异端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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