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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其仁反对农民转让土地是离谱的想法(第2/6页)

执行土地政策,同时国土部底下还有一个督察局,按大区设的,检查各地政府。之所以设置这么一个部门,是因为国土局只是各地方政府的一个部门,地方首长一着急,尤其在我们这个征地制度下,很容易扩大建设用地,征地的动力太强。所谓“土地城市化快于人口城市化”就是这样一件事情。
还刺激了利益,因为城市化起来了。但是那头他怎么获得原来农民集体的土地,还是靠行政强制力征收。一头市场卖,一头强制收,两个一结合,成为独具特色的城市化模式。这不能怪地方领导,换任何人也一样。它是机制问题,不是个别人道德好坏,或者是重视不重视的问题。在这种机制下,谁也停不下来。所以要高度重视体制机制的问题。
土地流转要以产权界定为基础
搜狐财经:但事实上,我们的城市不断扩大,农地转为城市用地不可避免。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呢?
周其仁:过去很长时间实际上实行的是抑制城市的政策,所以直到1978年,我国的城市化率还不到19%。改革开放扩大了经济自由,人往高处走,哪里有较高的收入和机会,人就会往哪里移动。于是,城市化加速,原来的城市也势必要扩大。
但城市怎么个扩大法?只有从原来的农村的土地范围里扩大。农村多少年就是那么一套:就是集体给自己的成员划地。农家的儿子大了要结婚,划一块地盖房。村里要办工业企业,再划一块地转为非农。这些地一划出去就是“死”了,因为只是使用权,不能转让,也不能盘活,更不能买卖。同时,谁占了就是谁用,也没有代价,不占白不占。等到人口可以流动,青壮农民外出打工,农村就冒出很多空心村,丢下很多空宅。好几亿人已经长年走了,但房子和地还在那儿。原因简单,因为这块土地不是一个有价值的财产,让出来也没有人要,所以很多农民家庭房子就留着呗,过年回来住住也方便。
这一大块土地资源实际上利用得非常不好的。一边是城市化急速发展、城市地价急速上升,另外却有大量农村非农用土地对相对价格的变动根本无法作出反应。现在农民对农产品和劳力的价格变化都可以作出反应,发现苗木好就种苗木,鱼好就养鱼,可是一涉及土地,就不允许农民对市价作反应。多数人不相信它可以对价格作反应,因为城市化过程里土地因为位置而价格不同,农民的地在远离城市的地方,城市地价再高,也不能把农村土地挪过来啊。所以农村那么多空地,而城里地价飞涨,而无数人认为这在空间上是两回事,搞市场制度也没用。还有的专家,干脆说农村的非农用地留在那里挺好的,万一外出农民失业,还可以回家,所以是独具特色的一种保障。
成都的改革经验就是把这方面的一种普遍的迷思打破了。从00年开始,那里就提出重新配置空间资源的问题。具体的办法,就是把远离城市的那块不值钱的建设用地平了,复垦为农地,然后把原来可以搞建设的那个权利,抽出来“落到”靠近城市、城镇或中心村的位置上,因为这些地方建设用地比较贵。这其实是利用了不同位置土地之间的差价,找到一个分配的办法,多少给原来复垦土地的农民,多少给落地位置上的农民。
成都实践表明,只要城市化引发的不同位置的土地之间有足够大的差价,那么在允许交易的条件下,低价低位置的建设用地就可以位移到地价高的地方,而农地却可以从高地价位置位移到低地价的地方。这里就释放出一种经济能量,既支持了新农村建设,也支持了城市化。
很多人认为过去留下来的传统一概不可更改,好像农民天生就不能住得相对集中一点,更不能住楼上。哪有这样的事?今天很多“农民”按行当看早就不是农民了,他们的收入来源变化了,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变化了,交通情况也变化了,譬如现在一百户农民里,超过五十户都有摩托车了。如果他们住得积聚一点,基础设施的投资就可以便宜一点,就可以修下水道了。否则平地上倒水,要多大一块地够他倒啊?破破烂烂的地多了,走路下脚的地都没了,只能到处乱占。
我老说农村只靠农民的力学盖房,他那点物理知识只能盖一两层楼,秦砖汉瓦堆个房子,盖三楼就比较危险了。一没钢筋,二没工程师啊。城乡打通以后,这些要素很容易获得。这是一个人力资本下乡的问题,规划师、工程师下乡,专业知识和服务下乡,农村的面貌就可以完全不同。
成都经验的经济基础就是城市化提升的土地地租。但有个重要的前提,就是要重新配置土地的位置,释放其中的经济能量,非把行政权力高度干预农民财产的坏传统制止住,不能用权力来做这件事。否则很可能再闹出一场“饥荒”来。又是出发点非常好,至少说起来很好,但一执行就变成强迫农民,剥夺农民财产,强迫农民上楼。那一套又来了。这方面成都经验最重要的一点就是以确权为基础,先确定这是农民的地、农民的房。然后再谈转让、流转、市场化重组。确了权,农民才有权算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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