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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氏皇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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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零六章 改制 (一)(第2/2页)
若是真照你这样划分,县令、太守、刺史这一类的官员岂不是没有事做了?”“怎么会没有事做?国家出台新的法规、政策就需要这些人去宣传,还有民心民意也需要他们去调查,甚至各地的灾害情报都需要他们来申报,我只是把他们可以鱼肉百姓的权利给拿了出来!”中国自古到清代,职权都很混杂。很多时候一个县令,民生、律法一把抓,常常会按照自己的意思去办,而导致同样的事件、同样的法条,在不同的地方判决不同。为了遏制这种事情继续发生,我干脆把后世类似于三权分立的东西拿出来,也许思想不能在汉代用,但是这些方却是可以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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