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孙传庭,陈海平一点都不担心,他让王仲然调查过孙传庭,详细研究过之后,他认为孙传庭绝对是同道中人。孙传庭为人大忠不假,但也决不是那种一味抱残守缺的愚忠之人,陈海平认为孙传庭的忠更大的是忠于一个体制。如果有更好的体制出现,让孙传庭掉头是不难的,何况他们之间还有着这等千丝万缕的关系。孙传庭有大本事,那本事即使陈海平也深觉望尘莫及。孙传庭到现在当了五年官,以及那一世很少的历史记载,孙传庭就有两件事让陈海平百思不解,不知道孙传庭是如何做到的。其中一件已经发生,或许还能知道原委,但另一件还没有发生,而且永远也不会发生了。在永城任上,发生过一件案子。当时,有一位孝子刚娶妻之时父亲却去世了,于是就一个人在墓旁搭庐守孝。有天夜里,一个盗贼穿着丧服假扮孝子调戏他的妻子,被孝子的母亲发觉。次夜,孝子藏于旁室等候,盗贼果然又来了,就在盗贼刚刚脱衣上床之际,孝子突然出现,盗贼慌忙逃跑,他的妻子发现真相,羞愧无地,自缢身亡。妻子死了,孝子一时想不开,也跟着自缢而亡。他的母亲悲愤之下,拿着盗贼所留的丧服到县衙告状,孙传庭接其状纸,了解案情后并不大张旗鼓地捕人审讯。几天后,他突然召集全县缝工赴县衙内廷,出示该盗的丧服,使自认为谁缝作。其中一人认出,说:“是某家公子叫我于密室中所作。”孙传庭立即命人把嫌疑犯抓来,一审使其招供认罪。这件案子孙传庭干的漂亮,但并不出奇,陈海平自己也能做到,出奇的是接下来发生的事。该犯不是普通人,他的父亲竟然是当朝某部尚书,权势熏天。孙传庭无所畏惧,坚决将其下狱,后来该犯收押期间死在了狱中。这个案子本身不重,尽管后果很严重,但可能连强奸都算不上,准确地说应该是偷奸。即便判了,那以案犯家人的权势,在孙传庭这儿走不通,那判了之后一定走的通的,拍拍屁股还是无事。所以,案犯在收押期间死在了狱中,这难保不惹人联想,陈海平更百分之百肯定是大舅哥从中做了手脚,但问题是,孙传庭是如何把事情摆平的。那人死了之后,孙传庭非但无事,反而一路高歌猛进,继续猛升官,这就让人匪夷所思了。大才就是大才,以王仲然之能,竟然查不到蛛丝马迹,连那个案犯到底是怎么死的都查不清楚,这个大舅哥的手脚那叫一个干净!这是件已经发生的事,还没有发生的那件事更叫陈海平费尽了脑细胞。―――――以下八百字录自《明朝那些事儿》,特此说明―――――崇祯八年,在老家平静生活了十年之后,也没人找他,孙传庭夹个包回到了京城,请求复职。朝廷很够意思,这人没打招呼就跑了,也没点组织原则,十年之后又跑回来,依然让他官复原职,考虑到他原先老干人事工作,就让他回了吏部,接着搞人事考核。对孙传庭而言,这份工作的意思,大致就是混吃等死,但他没有提出异议,平静地接受,然后,平静地等待。一年后,机会出现了,在陕西。当时的陕西巡抚是个非常仁义的人,具体表现为每次在城墙上观战,都不睁眼,据他自己说,是不忍心看,但大多数人认为,他是不敢,这号人在和平时期估计还能混混,这年头,就只能下岗。巡抚这个职务是个肥缺,平时想上任是要走后门的,但陕西巡抚,算是把脑袋别在裤腰带上混饭吃的,没准哪天就被张某某、高某某剁了,躲都没处躲,孙传庭就此光荣上任,因为主动申请的人,只有他一个。孙传庭出发之前,皇帝召见了他。对于孙巡抚的勇敢,崇祯非常欣赏,于是给了孙传庭六万两白银,作为军费。除此之外,一无所有。按崇祯的说法,国家比较困难,经费比较紧张,也就这么多了,你揣着走吧,省着点用。当年杨鹤拿了崇祯十万两私房钱,招抚民军,也就用了几个月,孙传庭拿着六万两,也就打个水漂。但人和人是不一样的。自古以来,要人办事,就得给钱,如果没钱,也行,给政策。孙传庭很干脆,他不要钱,只要政策,自己筹饷,自己干活,朝廷别管,反正干好了是你的,干不好我也跑不掉。就这样,孙传庭拿着六万两白银,来到了陕西。当时,陕西本地的军队战斗力很差,按照当时的物价,六万两白银大致只够一万人半年的军饷,最能打的将领,如曹变蛟、左光先、祖宽,要么在洪承畴手下,要么跟着卢象升,总之,孙传庭算是个三无人员,无钱、无兵、无将。但凡这种情况,若想咸鱼翻身,大都要经过卧薪尝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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