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北部,靠近长江河道的一个小镇里,一片繁忙的景象。炎炎的夏日早已过去,秋意越来越深,平安镇在这个收获的季节里显得格外热闹。街边到处都可以看到叫卖的小摊贩,各种各样的食品饰品琳琅满目,看都看不过来。
「红叶姑娘,你看看这个……」一个丰腴的妇人拉过了『红叶』的手,把一盒胭脂塞进她手里,和气地说道,「……用用这个吧,会更加漂亮的哦。保证让你心上人见了,连眼睛都忘了眨。」
「不、不用了。」红叶尴尬地摆了摆手,把那盒胭脂又推了回去说道,「我不用这个的。」
「这是什么话?」妇人挤了一下眼说,「哪有姑娘不用胭脂水粉的?来来来,我来帮你上上,不好看不跟你要钱。」说着便热情地拉过红叶的手,把挡在脸颊旁的发丝拨到耳后,一边替红叶上妆,一边称赞道,「瞧我们的红叶长得真好,不仅皮肤白,瓜子脸,眼睛又有灵气,不知谁有好福气可以娶到你。」
一听这话,红叶的脸立即涨红,不用上什么妆,就红得跟番茄似的。她尴尬地杵在原地,说不出一句话来。
「看你,把我家姑娘羞的……戚大娘,你就放过她,不要作弄她了。」
一个含笑的声音从两人身后传来,红叶惊喜又亲昵地唤了一声:「爹。」
「瞧你说的,我哪有作弄她了?」戚大娘一瞪眼,假装生气道,「都是你这个当爹的没当好,女儿都长这么大了,还不知道胭脂水粉怎么用。说出去让人笑话,还好我们红叶姑娘长得漂亮,即使什么都不用,喜欢她的小伙子都一打一打的……呵呵……你好福气哦……」
「大娘。」红叶实在听不下去了。
「羞什么,大娘我又没说谎。」
「是啊……都是我这个当爹的没当好……」突然传来的叹息,瞬间改变了这祥和的气氛。
红叶一时愣住了,还是戚大娘反应快,意识到自己揭了别人的伤疤,不好意思地笑着说:「是我不好,是我不好。刚刚的话说错了,你这个当爹的当的极好……把女儿教得又大方,又乖巧……红叶啊,你看我们家那傻小子怎样?虽然笨了点,但绝对是个好人……你嫁过来不亏的……」
「大娘,快别这么说,你看你都说到哪里去了?」红叶一跺脚,竟跑了。身后传来戚大娘爽朗的笑声,连红叶的爹也跟着笑了起来。他虽然已经是四十多岁的人,但却丝毫不见苍老,说起话来依旧神采奕奕。这一对姓「杨」的父女,父亲叫「杨鹰」,女儿叫「杨红叶」,在平安镇边的「日红岭」上,有一家小小的茶铺。平日里都呆在岭上,难得下来一次。
知道这一点的戚大娘好奇地问道:「杨爷啊,以前难得见你们下一次山,最近是怎么了?老往山下跑?」
杨鹰咂了一口烟,笑道:「是下来买药的。」
「药?」戚大娘一惊。看杨鹰一副精神矍铄的模样,怎么也想不到他有需要频繁用药的顽疾,而红叶就更不必说了,那脸色红润得没有一点有病的迹象。
猜到戚大娘心中所想的杨鹰立即为她解除疑惑道:「那药不是买给我们的,而是茶铺最近新来的一名客人要用啊……」
「客人?什么样的人?」
「是红叶那丫头在河边发现的,当时,那个人已经奄奄一息,一连昏迷了好些天,现在虽然醒了,但毫无记忆,连自己是谁都不知道……」
戚大娘紧张兮兮地说:「不是我说你,杨爷,现在的世道可乱得很,你还是不要随便收留来路不明的人为好,而且还是负伤的,那就更可疑了。八成是有仇家追杀的主儿,你可得小心了,不要撞上祸事。」
「没事没事。」杨鹰摆摆手,笑着离开。留下戚大娘一人,担心地叹着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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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红岭」之所以称为「日红」,是因为它满山的丹枫而得名的。只要一入秋季,站在岭上放眼望去,全是红彤彤的一片,特别是在傍晚时候,红枫和天边的红日相映生辉,更让人惊为天景。
秋风起,枫叶摇曳生姿,沙沙作响,那一片景象实在是美不胜收。而杨家的小茶铺就开在这样一个美丽的地方,秋季是他们茶铺生意最好的时节,不仅当地的居民上山游玩的多,甚至还有文人墨客远道而来,为的就是要一睹这「日红」的风采。
红叶和杨鹰从平安镇回到日红岭时,已经是晚上了。
「西大哥……」红叶坐在床边,轻轻唤了一声。而躺在床上、那满身绷带的人微微睁眼,露出一个勉强的笑容,点了点头。
这就是杨鹰跟戚大娘所说的那名客人了。几日前红叶在岭后河道发现他时,他全身上下布满无数到细小的伤口,想来是被河里的碎石割破的。但最严重的伤却不在身上,而是在头部——他失去了所有的记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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