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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 金拜帖,鬼见愁(第2/3页)

间极为出名,据说此人原是一个画师,后来一次偶然的机会跟随朋友去苏州,迷恋上了金银器的制作,没想到此人心灵手巧,剑走偏锋,经过他制作出来的槎杯闻名九州,几为海内一时冠绝!”
西洲问道:“此人制作的槎杯有何精妙?”
柳词想了想:“朱碧山擅长以雕刻形象生动而闻名,他刻刀下的人物,不但构思巧妙,而且大多造型奇特,式样各不相同。就连你不是这一门的,都听说过昭君出塞、达摩银像、灵芝杯,足以可见他的知名度。”
“我曾经看到过昭君出塞,”西洲饮了口茶,“当时只是震惊此人雕工之奇妙与精湛,尤其是昭君出塞,无论是人物的眉发、衣领、琵琶等均雕刻的可见发丝,甚至昭君马下的腹部被此人掏空,可开口却只有豆之大小。”
柳词笑了笑:“我听说最为神奇的,是此人制作的酒器,据说朱碧山所制酒器,无论是蟹杯、虾杯还是鼠杯等,均不施药焊,而且,在人向酒器中注入热酒后,杯子会自动在桌上滑行,其技已达到巧夺天工、出神入化之境。”
说了半天,西洲的目光回到了那张金拜帖上:“此人应是特意学习过朱碧山的雕刻技巧,虽不如朱碧山,但其功底也不可小觑。”
柳词冷笑起来:“我的七爷,枉你在这一行当这么多年,还是沪上古物界后起之秀呢!连金拜帖的含义都不懂吗?”
“含义?”西洲一怔。
“金拜帖,鬼见愁,性命忧,地狱空。”
柳词摸着自己光洁的下巴,眉清目秀的神色露出丝怀念:“还记得那是我跟父亲走西口那一年,途径当地的一个大镇,有位姓关的古怪土匪,这人原本是个进士,颇有才华,可没等他出任时,大清就亡了,便落草为寇当了土匪。他杀人的时候,有个特殊的规矩,想杀谁之前,就先给对方送一张金帖子。后来许多晋北土匪纷纷效仿,久而久之,这也算是一条土匪窝子里,比较高雅的杀人规矩吧。”
西洲笑笑,指着他手里的金帖子说道:“二爷的意思是,这人不但要斗口,而且还是来杀我的?”
柳词点点头,嘴角却露出丝邪气凛然的笑意,两手拍在西洲的书桌上,撑着雄壮的身躯,居高临下的俯瞰他:“当然了,我堂堂东北二爷,玉面阎罗在此,他要杀你,也给看看自己有几分本事不是!”
西洲朝着守在门外的言猛虎吩咐道:“小西,去把外面的客人请上楼来。”
坐在车里的陆千宗合上手中的书,望向了坐在身旁,始终闭目养神的海老公,扭头望向了坐在副驾驶上,外表斯文,像极了教书先生的鹤文祥。
“就劳烦文祥兄一会陪同海老公走这一趟吧。”
坐在副驾驶上的男人轻轻点了点头。他看上去丝毫不像五十多岁的模样,穿着宽松的长衫,带着副眼镜,眼角却满是岁月雕琢出来的皱纹,但令人出奇的却是他的双手。
那双手居然始终如婴儿般嫩白,他的手掌上令人意外的是,居然没有一丝一毫的茧子。
要知道,就算是在养尊处优的人,只要他用手日常去摸东西,去使用手,在这个过程中,多多少少会在手上留下摩擦生出来的茧子,可这个人的手上,尤其是手指肚上,居然没有任何茧子,宛如婴儿一般粉嫩。
望着王公馆里走出的小小少年,海老公知道沪上古物界大名鼎鼎的小七爷,淞沪威名远扬的九太子,怕是应下了这帖子了。
对于这位赫赫有名的少年英豪,海老公曾有幸,在当年的北平八大胡同里,见过数面。
那个时候,他的爷爷王之行尚在人世,按理说,对于这位七爷,他们应该不算是陌生人了吧。
后来,又在三年前。
恰巧王之行去世,他来上海办事。
彼时的琳琅王氏小七爷,为了捧一个名伶,包了当晚整个场子。那夜他途径戏园,只瞧半明半昧的灯光里,年少俊雅的王敬亭裸着怀,翘着二郎腿,四周莺莺燕燕,温柔乡里出尘的风流。
坊间都说他是万花丛中过,每桩香艳的传闻里,他都能听见王西洲的影子,什么多金风流白玉郎,什么情场负心汉,逢场作戏,同时也是赌坊的常客。
那时候,他一度认为,自王之行后,琳琅王氏算是彻头彻尾毁在了这个小子手里了,过不了两年,家产败光,穷困潦倒,跟那些八旗子弟一个样,要靠人接济度日了。
可谁承想,这一切的一切,不过是他迷惑外人的表象罢了。背地里,那个坐镇大世界,经营地下银行,贩物东西二洋的九太子,居然会与他是同一个人!
陆千宗深吸口气,格外嘱咐:“海老公要小心行事,王西洲此人,绝非君子,还是以大人交待的任务为重才是!”
临下车前,海老公回首看了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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