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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毒誓(5000)(第3/4页)

的车夫叫老许,由他所驾驭的马车,无论跑得多快也罢,坐在车厢之内,都只会感觉如同坐在平静湖面上的画舫里一样平稳,甚至根本感觉不出来马车在行走。
挂在车厢内壁上作为照明之用的灯具,俨然以纯白透明的玻璃为外罩。所燃烧的,也不是什么菜油豆油,而是从西域一种地下黑水中所提炼出来的清油,燃烧时不但亮度极强,而且还无烟无味,绝对不会熏眼睛。单单这么一盏玻璃风灯,若没有几百两银子,便休想能够拿得下来。
可是假如想要向白玉京内“万花阁”的花魁诗思,求取一夕之欢的话,区区几百两银子,还远远不足够。
事实上,欲要成为诗思的入幕之宾,金钱,实在只是其中最微不足道的一个因素而已。不管你拿出再多的金子银子,也不管你是个什么身份。若然诗思本人看不上的话,那么照样一概休谈。
此时此刻,诗思就在方小侯爷身边。她穿了一件鲜红柔软的丝袍,像猫—样蜷曲在方小侯爷怀里,用一双指甲上染了鲜红凤仙花汁的纤纤玉手,剥了颗在温室中培养而成的葡萄,用檀口衔着一半,亲昵地把另外一半喂到方小侯爷的嘴里。
事实上,诗思不但是个温柔而美丽的女人,而且还很聪明,很懂得享受人生,更懂得怎么让男人享受自己。
方小侯爷看着自己身边这个女人,看着她如羊脂白玉般的皮肤,再看她似桃花般绯红的面颊,如春水般温柔的眼波。纵然尚未喝酒,但方小侯爷却微觉熏然,仿佛已经醉了。
方小侯爷轻轻吐了口气,伸手握住了诗思露在丝袍之外,那一只纤柔完美,小巧可爱的脚掌。顷刻间,诗思的肌肤变得冰凉,而且更生出了无数颗极细小的颗粒。
并非恐惧。恰恰相反,已经经历过这个女人的方小侯爷,纵然只是握住她一只脚掌,却也知道这正是诗思开始变得兴奋的证明。
诗思之所以能征服男人,或许,便是因为她每次都能让男人觉得,她已完全被征服。这样的女人并不多,但只有这样的女人,才真正能使男人快乐。
想到诗思那完美的身体,方小侯爷身体里,忽然有一股热流升起。他轻轻叹息着,再度伸出手,要把诗思拥入怀内。然而就在此刻……
毫无预兆地,马车忽然一顿。挂在车厢内壁之上的风灯,也随之晃了两晃。光影摇曳之下,方小侯爷的面颊上,不由得出现了片片阴霾。他放开诗思,扬声问道:“老许,怎么回事?”
车夫老许的声音,透过车厢壁清晰传来。单凭这么一手传音的功夫,便知道他的修为亦颇不弱。至少不在金龙帮的十九人魔之下。
“侯爷,是颜老相爷的马车,停在前面挡住了道。”
“哦?颜老相爷?”
方小侯爷身上的热意,立刻凉透了。他回首向诗思歉意地点了点头,随之推开车厢的厢门,纵身跃下。反手关上门,深呼吸一口夜半时分的凉气,举目眺望。果然看见冷清清空无一人的街道上,停靠着一辆款式简朴的半旧马车。
假如说方小侯爷自己坐的马车,是那种青砖白瓦,里外三进的大宅门。那么这两简朴马车,顶多只好算是座低矮的泥砖屋罢了。但这简朴马车的车厢左右两侧,却各自挂着一个灯笼。上面正是个“颜”字。
方小侯爷叹了口气,迈步上前,走到那辆简朴马车之前,伸手敲了敲门。无奈地道:“老相爷,都这么晚了,不赶快回去睡觉,还在这里堵人呢?需知道春宵一刻值千金,被您这么一堵,我可是损失了不少啊。”
厢门打开,霎时间,方小侯爷双眼一亮。只因为呈现在面前的,俨然是一处豪华舒适得超过方小侯爷自己那辆马车十倍,哪怕天子所居的寝宫,也要远远不及的所在。在这车厢之内的方寸空间,其中任何一件哪怕再不起眼的小小装饰,也至少价值千金。
比方说,这里也铺着地毯,却并非是普通的天鹅绒,而是羊绒。那羊也并非是普通羊,而是取材于吐蕃与西域沙漠之间,一片荒无人烟的高山台地当中,一种数量极稀少的羚羊。
这种羚羊身体之上,紧贴着皮肤处,生长着一种细密短毛绒。这种短毛绒保暖性极佳,拿来制作成披肩,可以在保持轻巧之余,制作得极尽华丽。
但这种羚羊极为机警,兼且又能在崎岖山地之上奔跑如飞。故此哪怕是最出色的猎人,也未必能够猎得到这种羊。因为太难获取,数量太过稀少。故此,用这种羊绒所制作的披肩,向来被称为“羊绒之王”。又称呼为“沙图什”。哪怕是遥远西方,波斯帝国的皇帝,也以能够得到一条制作精美的沙图什为荣。
通常,要使用三只羚羊身上的羊绒,才能制作成一条沙图什。但此刻,铺在车厢里,被颜老相爷踩在脚下的这条羊绒地毡,却至少使用了数十只羚羊,或许还不止。单单这张地毡,若没有几万两银子,便根本别想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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