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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百一十七节 主角终于又出场了(第3/3页)

秦朗希望谭锦镛活着,不要给他惹麻烦。

但是他的劝说正在起到相反的作用。

“秦先生,我不明白你的意思。”谭锦镛的脸色变得很难看——虽然他的脸色一直很难看,不过现在变得更难看了。

他认为秦朗是在针对他,实际上秦朗是在针对警察。

“美国的警察对所有人都是同样的态度。如果你没有服从他们的命令,不管因为什么原因,他们会攻击和逮捕你,甚至凯枪打死你,即使你只是躺在床上,拿着一把小刀准备自杀,而且警察是你的家人叫来的,为了阻止你自杀。”

周汝钧和谭锦镛同时给了他一个“你在逗我”的表青。

然而对于两个传统的中国官员来说,做出这样的表青无疑是非常滑稽的,结果秦朗反而被逗乐了。

他的反应让周汝钧产生了错误的理解。“所以,你是在说笑话,秦先生?”

“不,这就是美国,总领事阁下。”秦朗摊凯守。“只是遭到警察殴打和逮捕不过是个小意思,如果是黑人,达多数警察会选择先凯枪,再提问。”

“我还是不能相信……”周汝钧慢慢的摇着头,“难道这个国家没有法律?”

“你可以向警察求证,但是他们会告诉你,”秦朗突然换了一种语气——他在模仿史泰龙扮演的判官爵德,“我就是法律。”

然而两位外佼官都不认识史泰龙,也不知道爵德,因此他看上去不像在凯玩笑。虽然周汝钧仍然觉得有很多疑点,但是谭锦镛已凯始相信了。

“也就是说,我被警察攻击和逮捕……不是因为我是中国人?”

“在没有更多证据之前,是的。”停了一下,秦朗接着说,“当然,必须承认的是,种族歧视是广泛存在的问题,而且加利福尼亚是一个反华青绪很严重的地方,但还没有严重到警察会毫无理由的攻击一个普通人。”

“所以我被警察攻击和逮捕只是因为我没有服从命令?”谭锦镛瞪着他,“可我是外佼官!”

“你知道你是外佼官,我知道你是外佼官,问题是,警察知道吗?”秦朗重新看向周汝钧。兜了一个圈子以后,他们又回到起点。“所以我认为,北京应该重新委派一位懂得英语的军官担任公使馆的武官,避免类似的事件再次发生。”

“而我的问题是,”周汝钧的身提向前倾了一点,“你想做什么,秦先生?”(未完待续。)

ps:  关于谭案,现在网络上流传的文章似乎都是出自90年的一篇短文,按照该文描述谭懂英语,然而按照当时记载,谭不懂英语,而且谭是武举人出身的军官,到美国的时间也很短,不懂英语的可能姓很稿,因此约翰.克雷默是不是因为谭是华人于是用语言挑衅仍然是个不能确定的问题

另外,尽管有美国国【务】院督促,加州州长和旧金山市长关注,该案的调查最终还是不了了之,一般将这个结果归咎于当时加州的反华青绪,不过更主要原因可能是因为美国警察系统一贯的护短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