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景轩跟着夏仁一路走来,见过不少拦路者
有穷凶极恶的山匪流寇叉着腰喊着要买路钱,有假装问路搭话、实则暗中出手的阴险刺客,甚至有佯装落难的女子,瞧着我见犹怜,却无一例外心怀叵测。
这些人大多被老杨一击即溃,便是侥幸脱身的,也再不敢二次进犯。
可眼前这对夫妇拦路的模样,李景轩真是头一回见。
原本朴实的汉子扛着一柄骇人的大剑,颇为无奈地朝他们一行人望来;看着不过三十岁、实则已四十出头的妇人,手中握着一柄冰蓝色细剑,煞是好看。
大剑和细剑一看就是上等宝剑,便是与韩去病一直抱在怀中的仙剑“去病”相比,也不遑多让。
在李景轩的印象里,这般好剑本该握在江湖高手手中。
不说宗师境界,至少也得是某个宗派百十年难出的天才人物。
可眼前这对衣着朴素的夫妻,似乎哪样都不沾边。
他们就只是携着剑,静静待在那里。
汉子蹲在地上,将大剑插在一旁,妇人在外自然要矜持些,与韩去病一般将剑抱在怀中。
这场景,倒像是哪个好事的有钱世家少爷,花钱让这对夫妇扮成这般滑稽模样。
李景轩以前在金陵做纨绔时,倒像是会干出这种事的人,可他绝没出这笔钱——毕竟没人会花钱雇人杀自己。
“陈大哥,嫂子?”
老杨和夏仁没见过这两人,只本能地皱起眉头,严阵以待。
李景轩与韩去病却认得,只是一人瞪大了眼睛,满脸疑惑;另一人则若有所思,神色深沉。
……
“要说些什么吗?”
汉子开口问道,他其实没怎么干过这种拦路杀人的活儿。
上一次动手杀人,还是二十年前。
那时杀的是两大剑宗派来的追兵细作,你不索他们的命,他们便会取你的命。
所以汉子当年能雷霆出手,哪怕杀得血流漂橹,也能心安理得。
“说话应酬是你的事,你定就好。”
妇人应道,她今天穿了一身靛蓝色粗布裙衫,虽说不上与那柄好看得像供人把玩的剑有多相配,但好歹是同色。
其实妇人年轻时,无论穿什么颜色的衣衫,在众人眼中都与那柄照月剑极衬。
白袍配蓝剑,如云朵映着青空;红裙配蓝剑,自是红蓝相衬,明艳夺目;便是这蓝衫配蓝剑,也透着一股子浑然天成的凌厉。
汉子还记得,当年自己扛着这柄虎虎生风的大剑,妇人便在粗重的剑风中闪转如灵蝶,白衣、红裙、蓝衫……
无论哪种模样,都好看得让他移不开眼
所以当年被宗门以“妄动情欲”为由发配洗剑池时,他最怕的不是在那苦熬之地空耗岁月、浪费禀赋,而是不知要隔多久才能再见到那柄蓝色的剑。
更确切地说,是那位穿什么都好看的女子。
“那还是说些什么吧。”
汉子从蹲姿站起身,往前挪了几步。
他本就不是根正苗红的罗网杀手,前二十年是剑池潜龙,后来犯下大错,颠沛流离三年,再往后的二十年,他是泗水城咸水巷一家面馆的老板。
人生中最重要的两个阶段,他担着截然不同的身份。
但人的习惯,总更贴近那些更清晰的记忆。
前二十年的剑池岁月,已如被江湖遗忘的名声般模糊不清;后二十年的粗茶淡饭,反倒历历在目。
“我叫陈风,李小兄弟,还有这位抱剑的小哥,都是见过我的。”
陈风开口说话了,一副面馆老陈的口吻,“后面便是家妻了,叫韩月,名字比我的好听。”
“我们家做金丝面,就在泗水城咸水巷。若是早几天,几位兴许还能来小摊尝尝我的手艺。”
陈风的语气透着些许惋惜,因为他面前四人中,有两人曾是他的客人。
“面很好吃。”
夏仁能从陈风的眼中看到诚恳,所以尽管对方是来杀自己的,他也愿意开口。
“你的这位李小兄弟,前几天总不练功,一早往外跑。我问他去做什么,他说碰到了家好吃的面馆,一日不吃就浑身刺挠。”
夏仁指着神色茫然的李景轩,笑道,“我起初不信,让他买来给我尝,确实是难得的美味。”
“买回去的面,总不如刚做好时好吃。”
尽管被夏仁安慰,陈风还是觉得可惜。
何况夏仁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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