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置

关灯

第一百二十二章 这条法律是我写的(第2/2页)

君,荒大建在这里,您是认真的?”
天刑真君点了点头,说道:
“大荒的地权太过复杂,像之前那个在开发配套的贫民窟,地皮竟然在十几个人手上……这次建立荒大教育部并没有批下资金,这种地方只能算了。放眼整个大荒的灵地,只有这个老罐头厂还在政府手里,根据教育部这一次的文件,本君可以直接征用。”
(⊙o⊙)…
大家都目瞪口呆了。
修仙界法律规定保护私有财产,无论出于何种目的,都不能随意侵吞他人财产,征用必须给予补偿……但是恰巧,天刑真君现在给不起补偿。
所以出于经济实惠的目的,天刑真君才选了这么一块小破地,大家的内心都无比凌乱。
堂堂真君强者,要不要这么遵纪守法啊!!我们前期那么多投入,这不是都亏了嘛!!
有金丹真人嘿嘿一笑,说道:
“真君,这块地委实差点意思,还是贫民窟那边好,配套都是现成的!至于地皮……在那开发的地产商我都熟,他们每人让出一小块也就是了,教育最重要嘛!至于那条必须给补偿的规定,属实有些不合理,有时候咱也要灵活变通嘛!”
众人全都附和,只要天刑真君肯把学校挪到贫民窟去,让些地给他根本无所谓,学校建过去那可是天大的利益!配套设施完善,对荒大也好处多多。
然而天刑真君想都不想就拒绝了,理由也非常有说服力:
“勿要再说,那条不允许侵吞他人资产,征用必须给予补偿的法律条文,是本君定下的!”
╮(╯▽╰)╭
“真君威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