间,是两个独立的主体单位,生业务往来的话,自然需要结算,这同样会增加成本;况且,这项新技术,是需要将两个企业原来的技术进行整合,共同创新,才能完成得了的。
如果将一个效益不怎么好的砖厂,与一个已经关闭的煤矿合并,组合成一个极具竞争力的新企业,那绝对是个让人欣喜的局面。
大伙听马全这么一说,再仔细一想,都觉得这是个对几方面都有利的做法,当即就拍板定了下来,马上着手两个企业的合并;反正这两家企业,都是乡政府的下属企业,是一个“婆婆”,不存在股权变更的问题。
讨论的时候,毛志勇又提出了一个新问题:“江县长,这个技术创新完成以后,我们能不能申请专利?”
九十年代初级,“专利”这个名词还没有深入人心,很多人甚至不知道这是怎么回事;毛志勇能想到,实属难能可贵。
比如马全就不懂:“什么专利?有什么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