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声痛哭。
李欢并没有再劝慰她,过了许久,她才停止了哭泣,可头还是埋在他的怀里不肯抬起来。李欢低低在她耳边道:“傻瓜,弄得我一身的口水……”
“不管,我不管……”
她的头埋得更深,腻在他的怀里。
李欢笑起来,抬起她的脸:“傻瓜,别捂坏了……”
“谁要你管我?你……”
细声的嚷嚷被封住,所有的委屈、悲苦、害怕、挣扎……都被这一吻所封住,脑子里天旋地转的,觉得缺氧,却又是另一种安全和踏实的感觉。
仿佛甜蜜。
好一会儿,李欢抬起头,看着她,她也看着他,眼珠乌黑,眼神迷离,眼角还有泪痕,却满脸的红晕。
“傻瓜,有我在,以后每一天,你都会生活得很幸福。”
是情话,也是诺言吧。
在恰当的时刻,甜言蜜语仿佛是治疗心病的一剂做好的良药。
她看着那双温柔而带着慈悲的眼神,在用世间最好的温情,替自己拔出心中的那根刺,一点一点,直到自己心里完全变得平和。
直到此刻,才真正下定决心,就这样吧,就这样和李欢在一起吧,相亲相爱,互不辜负。
辜负人,被辜负,都是痛苦的事情,如果能两情相悦,执手千载,又何必还要一意孤行,头撞南墙?
叶氏集团的事情,比预料的还要顺利。
欧洲一家投资集团看中了C城的巨大发展潜力,在多方磋商之后,决定和叶氏集团合作。在众多竞争者中,局面如此混乱的叶氏集团能够取得先机,叶晓波和李欢不知熬了多少个不眠之夜。终于,到了项目的最后细节方面,不过,得派人去欧洲总部磋商一些问题。
叶晓波是代理董事长,要坐镇指挥大局,关键时刻,务必要稳定军心。所以,李欢就顺理成章要代替他去走这一趟,这一去,需要半个月的时间。
出发前的晚上,他早早回家给冯丰做饭,弄了丰盛的四菜一汤,全部端上桌,才笑嘻嘻地叮嘱她各种各样的事情。
这些吩咐,冯丰每一样起码都至少听过三遍以上了,边吃虾子边嘟囔:“哎呀,耳朵都要起茧子了,李欢,你快成糟老头子了,老是说这样重复的话……”
“吓,这么快就嫌弃我老了?”
李欢摸摸自己银白色的头发,一幅很受伤的样子,忽然压低声音,很神秘的:“其实,要证明我还年轻,是很容易的……”
“怎么证明?”
“OOXX一下就知道了。”
“※☆★№@……”
一块回锅肉很准确地塞进他的嘴巴里,堵住了他下面的话,冯丰红了脸,瞪他一眼:“吃你的饭,废话那么多……”
他笑嘻嘻地把肉吞下去,才一本正经的:“冯丰,我看我是不是去把头发染一下色?你看,你貌似才刚20岁,我却是中年色大叔模样,别人会以为我是萝莉控……”
萝莉控?
冯丰惊叹一声:“李欢,你行哦,你连这个都知道?你比现代人还现代。”
“嘿嘿。所以,我更得去染染头发。”
“别别别……”冯丰一叠连声地阻止他,“这个样子才帅呢,跟犬夜叉似的……”
“犬夜叉是什么东西?”
“一条狗。”
李欢没有忍住,一口就喷了出来,冯丰来不及逃开,惨遭荼毒,脸上都沾了饭粒,恶心得想吐,李欢却在一边哈哈大笑起来。
李欢一走,日子就冷清下来。
他在的时候还不觉得,这一走,每天回到家里,都是冷锅冷灶的,有时饿得慌,想起笋子鲜虾,馋得流口水,也没得吃。都说一个女人要抓住男人最好先抓住男人的胃,谁说男人不也是这样呢?如果一个男人抓住了女人的胃,那也就把心抓得差不多了。
尤其是最初两个夜晚,一回家,就孤魂野鬼似的满房间晃荡,饿得乱跳,也不知道该吃什么,好在冰箱里有李欢准备好的丰富的干粮、水果、酸奶……胡乱吃一点,也没滋没味,就连书也看不下去,专栏也写得像在凑合,只好看肥皂剧打发时间。
李欢每天都会打一次电话回来,有时,明显能够听出他声音里的疲惫,说洋鬼子不好对付。还说自己回来一定得好好学英语,因为他常常觉得那个翻译的意思表达得不够清楚,恨不得自己亲自上场。
但无论多疲惫,只要和冯丰聊一会儿,收线时,就又精神十足了,有几次,还说,如果有空,就去法国给她买香水和服装带回来,惹得冯丰每次都要骂他假公济私,这么关键的时刻,哪里还能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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