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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7、第二十二章 堕天者(下)(第1/5页)

蜜丽雅其实是个人类,但她天资聪颖,再加上曾经遇到过一个怪异药师,便会配一些很生僻的药剂,生僻到连魔法师也很少知道。
她看见了我体内的盎格,才故意挑他睡觉的时候对我讲这番话。说来有趣,盎格无所不能,也是地狱里的大魔王,可他却极其讨厌蜜丽雅,或者应该说……是恶心,我一靠近蜜丽雅他就选择沉睡过去,而这就成为了他千百年以来最大的一个失误。
蜜丽雅开始着手准备了。她每日都忙于炼制各种辅剂,而我则装成没事人,在城堡里喝茶玩乐,和那些俏丽活泼的女仆们度过我人生中可能的最后一点时光。
终于,又一次的重生时刻到来了。那天是盎格和我立下约定的日子,九年了,终于走到了尽头。我坐在城堡的顶端同盎格回忆往昔,东方渐渐发白,盎格要出发了。可他最终没能如约带走我的心,呵呵……因为他被困住了,在我的胸腔里,慢慢睡去。
几天以来蜜丽雅一直给我吃着某种药,到此刻终于发生了效力。盎格暂时昏死过去了,而我必须趁此宝贵的时间间隙浸入到蜜丽雅的药缸里,呆上整整七天,直到盎格被彻底封在我的体内。
天知道,那真是一段生不如死的经历。不要说是浸入到药缸里了,就是在盎格暂时昏迷的这段时间里,我几乎就这么死去。没有了盎格作为生命之源,血流停止,无法呼吸,当场休克在天台之上,连怎么进到药缸去的都不知道。而等到我被扔进了药水里以后,噩梦才刚刚开始。
盎格醒了,发疯似的要从我的胸腔中出来。他撕破我的骨肉从身体里面钻出,可一遇到药水又会失去力量,被逼了回去。但他怎能甘心,于是反复不止地尝试着,想要冲出来杀光所有人。
七天七夜里,我都不知道是怎么挨过来的。盎格一次又一次地贯穿我的躯体,从胸腔、腹部、后背、喉咙……但又一次又一次地退缩回去,继续在我体内奔腾。如此周而复始,痛苦完全没有止境。他那狂怒的咆哮声还在不断地回荡,如雷贯耳,撕裂着我本就已经碎成无数段的神经。
我千疮百孔,鲜血从身体各处流出,又混着奇怪难闻的药水重新灌入我的体内,好像在泡制着一具腐尸。
往事一幕幕流过我的眼帘,父王,叛乱,姨妈,泽金,□□,幼时的小手……
而当那个女人的脸最后映入我的眼帘时,那个我曾经尊为神明的女人,母后……我的心,最后一次痛了一下,很痛。或许我还哭过了,如果我还有泪。
然后什么感觉都没有了,什么都没有……有的,只是围绕全身的淡红色液体,发着药剂于血腥的混杂气味,充满我的心肺。身体重新热了起来,有力量在胸中澎湃,叫嚣着对鲜血与生命的渴望,带着我一跃冲天。
我挺过来了,我赢了。
我是鲜红的。
赫赫有名的血魔巴菲克特利隆威就这样坠入了我的胸膛,处于沉睡状态中,轻易不会醒来。现在,我得到了他的血色眼眸和头发,更重要的是,我还有了他的力量,血魔的力量,哈哈哈……这可真是一件极为有趣的事情,曾经因为没有异能而痛苦着,到死也未能展现出那女人希望我有的强大。而现在,我却有了地狱的力量,可笑。
不过蜜丽雅提醒我不要高兴得太早,血魔只是沉睡而已,最终还是会醒来的。他会以三年为一个周期而苏醒活跃,到那候我就有被震碎胸膛的可能。因此每过三年,我需要深度封印他一次,只保留维持生命的力量,直到撑过三个月,才可以再度启用。
于是此后的每三年,我便离开琉璃岛四处旅行。重新变成了原来的普通人,我,还是李卜西斯。这倒是一个不错的休假机会,以人类之力穿行于世界各地,危险,但是刺激。我向自己证明,没有魔力的我还是值得活着的。
无论今后的地位怎样,我永远是那个可以从死亡的喉咙里三番四次爬出来的人类,吟游诗人,李卜西斯。
话又说回来吧,现在的我已经无所不能了呢。那么第一件事是要做什么?唔……
回琉璃岛吧!杀光所有的人。总得有人为我所承受的一切付出代价吧,不是吗?
可是问题又来了,已经好多年了,我不记得路耶!
是哪个该死的混蛋把琉璃岛建得那么隐秘的!好吧,暂时搁一搁,先用恶魔的力量出去玩一圈好了。
阿怒提议往海边走,事实证明他真是一个天才。我们到了海边,抢了海盗王的头衔四处游荡,直到某一天,有人居然敢杀光了我的船员们,大摇大摆地跑来指着阿怒说:跟我回去,你是宿主,属于琉璃岛。
一瞬间,我意识到了什么。
真是可笑啊,一个无名的宿主都有人要,正牌的王子倒像是垃圾一样无人问津。我看着阿怒说:他要你跟他走,去一个黄金堆砌成的囚笼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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