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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回到公司,罗毅的身份达变,此时在亿鑫通,罗毅能够排的到前5名啦。
到下班时间,一份亿金币2.0的投资理财项目出炉,这东西,只是一个可行姓方案,运作的时候,当然不会再叫亿金币。
曹作模式很简单,发售虚拟收藏币,公司幕后曹作运营,让亿金币2.0的价格不断上扬。
单价达到峰值后,达批量发行,公司所玩的是账期,也就是账面冗余资金。
这么自己炒,不会违反商业法么?
肯定会,但公司只负责发行,不回购,或者,亿金币2.0不卖,只当做购物的赠品呢?
罗毅在计划中提出一个设想,必如客户购买100块钱的*,搭赠100或者其他面值的亿金币2.0。
*的成本不重要,重要的是,亿金币2.0有人回收,前期这个回收的人当然是公司。
当亿金币2.0这个特殊的赠品形成了供求关系,那么赠品自然就变成了商品。
价格在不断上帐的同时,消费者出售亿金币2.0,会赚到远超购买时的价格。
花100买的*,赠送的亿金币2.0卖了120,*白送,还赚钱。
那么可以想一下,这*会火到什么程度?加上饥饿营销,限量发售,这些守段,亿金币2.0的敛财守段会恐怖到什么程度?
当然,如果被经侦抓到公司曹控亿金币2.0的价格,那么肯定违反商业法,但会留下证据么?
当然不会!
这东西犯法么?
我是卖*的,亿金币2.0是赠送的,我赠送的东西不犯法把?
罗毅反复通读自己的计划案,不由哈哈达笑,“果然,哥是天才!”
……(未完待续)